滕州市制定出台十一条措施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激励干部奋战一线共克时艰
发表时间:
2020年02月04日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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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对奋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滕州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做好奋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从加强人文关怀、统筹资源配置、认真保障权益等方面制定出台十一条措施,为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坚实保障。
《通知》要求,加强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提醒其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协调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加强对其家属的关怀慰问;统筹配置应急医疗物资,重点做好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疾控急救、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镇(街)干部、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认真保障权益,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及时提供工伤待遇保障;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上级有关规定计发临时性工作补助;统筹安排使用200万元划拨党费,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大胆发现和使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敢担当敢负责、处理复杂问题有办法有成效的干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加强一线慰问,市总工会拨出专款95万元,用于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慰问和镇街工会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其中,对我市援助湖北省疫情防控的医疗队成员,每人发放慰问金1万元;50万元用于慰问定点医院医疗救助团队和医疗专家;42万元作为镇街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注重发现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进行表扬表彰;加强心理援助和疏导,保障一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疫情防控结束后,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工作人员及时落实健康体检,调休、补休等关心关爱措施。(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